对于涉及间谍行为的轻微违法行为如何处理,有自首、立功等情形如何减轻处罚,新修订的反间谍法也进行了规定。
2020年4月,在辽宁大连务工的赵某找到了一份帮助规划设计师叶某拍摄城市风景照片的兼职。工作第一天,在叶某的遥控指挥下,赵某先后来到大连的港口、造船厂周边拍摄照片,并记录下沿途的地理环境,通过手机发送给叶某。当天,赵某收到了200元转账。
拍拍照片就能赚钱,赵某以为自己得到了美差,他继续按照叶某的要求拍摄照片并取得报酬。而叶某布置的任务也不断加码,要求赵某拍摄港口中停泊军舰进行维护的照片,甚至鼓动赵某找机会进入造船厂工作,每月还能获得更多的报酬。然而,赵某在看见新闻媒体关于国家安全的宣传之后,警醒了起来。“感觉这些案例和我做的极为相似,我非常后悔,感觉不应该这么做。”于是,赵某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鉴于赵某主动投案,且尚未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实质危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免除处罚。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在保留“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这一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法律责任追究等内容,扩大了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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