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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为11名船员追回36万元工资

2023-4-4 11:06:48

  3月28日,“丰发1号”轮的11名船员给北海海事法院送来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感谢海事法官为他们追回36万元的工资。

  “我们拒绝卸货也是有原因的,请法官为给我们主持公道。”2023年3月16日,“丰发1号”轮的承租人韩某与方某等11名船员吵闹着进入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防城港法庭韦旭伶法官接待了双方当事人。

  原来,自今年1月以来,方某等11名船员陆续与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签订《船员雇佣劳动合同》,到“丰发1号”轮工作。11名船员登船入职后,实业公司一直未向他们支付工资及差旅费。

  “丰发1号”轮现在停在防城港锚地,处于满载货物状态,船上已没有伙食费。由于多次联系实业公司支付工资无果后,11名船员拒绝开船将船载货物运往北海港。韩某表示,与实业公司是合作关系,并没有直接参与聘用11名船员,也不了解工资支付情况,但如船载货物不能按时运往北海港,其将会遭受巨大损失。

  为保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也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得到韩某“货物运达北海港后,立即向11名船员支付本航次的工资”的承诺后,韦旭伶法官建议船员先将船载货物运到北海港,卸货返航后如工资问题仍未解决,法院将依法快速就船员工资案进行处理。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11名船员终于平复心情,同意将“丰发1号”轮开往北海港卸货。

  3月20日,在韦旭伶法官的见证下,韩某向11名船员支付了上述航次的工资及伙食费近3万元。在此期间,韦旭伶法官曾多次联系实业公司,但均无果。工作一时陷入僵局,11名船员其余的工资仍无着落。

  3月21日上午9点,11名船员将“丰发1号”轮开至防城港附近海域,扬言要弃船,并拨打电话反映海事主管部门没有及时解决他们的工资问题。韦旭伶法官接到防城港海事局紧急情况反映后,立即开展多方协调,在与防城港海事局船舶管理处和渔万海事处保持密切沟通联系的同时,积极劝导船员该海域并非停泊海域,需将船停到锚地或者码头泊位,引导船员依法理性维权。

  经多方不懈努力,11名船员终于在3月22日上午10点之前将“丰发1号”轮开至东湾锚地停泊,并于当天选出船员代表向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起诉,要求实业公司及韩某支付拖欠的工资。

  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按照之前与海事部门事先谋定的方案多方联系实业公司无果后,立即转换思路,耐心地向韩某明理析法,做其思想工作,请其先垫付船员工资以使船舶继续运营,而其代垫的工资可以作为债权向实业公司追偿。终于,韩某同意代垫船员工资。

  经与海事部门持续2天的努力及韩某的多方筹措资金,在进行船员劳务合同确认、船员的职务确认及工资统计后,韩某决定向11名船员支付36万元的工资及遣散费。

  3月23日,11名船员到防城港法庭领取被拖欠已久的工资。现场氛围热烈,不时传出开怀的笑声,船员们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之后,11名船员申请撤回起诉。至此,11件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当庭调解和解并当庭执结,圆满化解纠纷。

  北海海事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案件,尤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韦旭伶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强调公平与效率,责任与救济并举,在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的同时,考虑到船东承受的违约风险,将可能产生的合同违约行为妥善解决,急民所急、解民之忧,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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