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航通字2005015
湛江港南三岛海公沙和大散采沙作业
一、施工范围:
湛江港南三岛海公沙和大散水域,即以下各点连线范围内:
一作业区
A:21°28′07″N,110°28′59″E;
B:21°07′54″N,110°29′26″E;
C:21°07′39″N,110°29′27″E;
D:21°07′52″N,110°29′00″E。
二作业区
E:21°06′23″N,110°30′17″E;
F:21°06′23″N,110°30′34″E;
G:21°06′09″N,110°30′34″E;
H:21°06′09″N,110°30′17″E。
二、 施工时间:
从2005年11月21日起至2006年4月30日止,每天上午0600时至0800时,下午1300时至1400时施工。
三、施工船舶:
施工作业船“电河机63、电河机122、电河机228、电河机188、梅航3088、梅航5019”等六艘。
四、注意事项:
1、施工船作业时按《沿海港口信号规定》显示信号;
2、施工船作业时首尾各抛八字锚,首尾锚链各长1 50米;
3、施工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并派专人在CH16频道值守;
4、施工期处于冬季强风期间,施工船舶应做好恶劣天气等情况下的各项应急安全措施。
2005年11月21日
来源:中国水运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