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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撞沉船怎么判?漏油污染海面怎么罚?浙江发布判罚案例

2022-11-29 13:50:27

  我国拥有广阔的领海,海域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1/2。在广阔的“蓝色国土”之上,撞沉了船怎么判?船漏油污染海面怎么罚?船员被欠薪怎么保护?

  11月28日,宁波海事法院在杭州召开成立30年新闻发布会,通报浙江海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在全球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作为海洋大国、贸易大国、航运大国,海事审判工作直接服务于外贸航运、海洋开发,事关维护国家司法主权、海洋权益。

  浙江是海洋大省,既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优势,也掌握着港口等海运产业的诸多资源。海事海商纠纷法律适用国际化程度高、案件专业性强、涉外因素多,1992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浙江设立宁波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浙江省海域、所属港口、岛屿和通海水域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30年间,该院已发展成为全国首个探索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的海事法院,累计收案76460件,办结75619件,涉案标的1212亿元,办案总数和人均办案数均位居全国11家海事法院首位,当事人遍布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把该院作为国际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自愿选择该院作为管辖法院。

  会上,宁波海事法院发布三十周年典型案例。

  宁波海事法院三十周年典型案例

  1,艾伦•门多萨•塔布雷海上交通肇事案

  2016年5月7日凌晨,马耳他籍“卡塔利娜”轮途经浙江省海域时,担任值班驾驶的菲律宾籍二副艾伦,违反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未保持正规瞭望和采取有效避让措施,导致该轮与正在海上作业的一艘国内渔船发生碰撞,造成渔船沉没、渔船上14人死亡、5人失踪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认定,外轮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案发后,艾伦到公安机关自首,外国船东也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部分被害人家属谅解。它波海事法院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艾伦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中洋公司不服台州海警局、浙江海警局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案

  2019年1月,中洋公司雇佣拖轮将一艘无动力无船名船号的船舶从舟山拖至台州三门,后被执法人员查获。台州海事局认定该船系“三无”船舶,作出没收船舶的处罚决定。中洋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浙江海警局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处罚决定。中洋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

  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船系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并且擅自出海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台州海警局作出的没收处罚决定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判决驳回中洋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无”船舶脱离监管,严重危害通航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一直是海上的“顽疾”,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多次联合发文要求清理、取缔。宁波海事法院通过本案向社会昭示,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海上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维护海运秩序。

  3,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诉沈某等海洋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年10月,刘某从码头渔船上收购海龟转卖给沈某,姜某协助运输,被普陀区公安分局查获,当场查获107只海龟,均已死亡。经鉴定,上述海龟均属于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判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生态修复补偿金。

  4,“佐罗”轮与“艾灵顿”轮碰撞导致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

  2018年12月24日,巴拿马主权光荣公司的“佐罗”轮与新加坡艾灵顿公司的“艾灵顿”轮在嘉兴港锚地发生碰撞,造成“佐罗”轮上装载的油品泄漏,溢油污染损害面积约1800 平方公里。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中,主权光荣公司根据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经审理,宁波海事法院判决确认主权光荣公司赔偿海洋污染损失4600余万元并全部执行到位。

  本案是宁波海事法院首次设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案件,写入了2022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因船舶碰撞导致油品泄漏,往往会造成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本案准许漏油船公司设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既显示了海事法院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担当姿态,也使相关清污工作、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能够快速启动。

  5,纳桑公司诉诺斯维尔公司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

  纳桑公司注册在爱尔兰共和国,诺斯维尔公司注册在马绍尔群岛。2020年5月,因诺斯维尔公司未能按期偿还抵押贷款,纳桑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诺斯维尔公司所属的停泊在舟山港的船舶,宁波海事法院裁定予以准许。后纳桑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在宁波海事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6亿元的纠纷就此解决。

  本案当事人均系外国公司,且纠纷发生在境外,中国法院本无管辖权,纳桑公司主动选择到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扣船并提起诉讼,充分表明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6,隆达公司诉马士基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2014年6月,浙江隆达公司委托丹麦马士基公司装船运输一批货物到国外。运输过程中,隆达公司在货物即将到达目的港前要求更改目的港或者原船退运,马士基公司予以拒绝。货到达目的港后,因无人提货,马士基公司将货物卸至码头,后货物被港口拍卖。隆达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按照《海商法》的规定,在收货人收到货之前,托运人有权更改目的港,但如果这种变更难以实现或将严重影响承运人正常营运,承运人有权拒绝,故判决驳回了隆达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意。海事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努力。

  7,浙江石化公司与宁波新诺亚公司申请海事强制令案

  2018年以来,浙江石化公司陆续进口总价值6.6亿元货物和设备,用于建设炼化一体化特大型石化企业,该企业总投资1730 亿元,是目前世界投资最大的单体产业项目。浙江石化公司委托宁波新诺亚公司办理进口货物的仓储等业务。后因双方对仓储费用结算产生争议,宁波新诺亚公司指令仓库不予放货。2019年7月,浙江石化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

  宁波海事法院考虑到仓储费用争议金额仅1000万元左右,远远低于被扣货物价值,如不及时解决,会对项目投产进度造成重大影响。宁波海事法院快速裁定,要求宁波新诺亚公司立即交付货物,后仓库正常放货。

  企业是经济的主体,只有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才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在本案中,宁波海事法院通过海事强制令快速处置因扣货引发的纠纷,避免长时间诉讼给企业带来损失。

  8,宁波实华公司诉伯尼日本公司、伯尼国际公司船舶触碰码头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2年5月,日本籍船舶“高铃”轮在靠泊宁波实华公司的45万吨原油码头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船舶与码头发生触碰,导致码头受损,被迫停产。宁波实华公司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要求判令船方伯尼日本公司、伯尼国际公司共同赔偿码头修复及停产损失1.16亿元。经宁波海事法院组织调解,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支付宁波实华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5500万元。

  本案触碰事故发生在码头正式对外启用后的第三天,该码头是亚洲最大的原油码头,也是全国唯一的超大型原油码头,停产的后果非常严重。宁波海事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引导双方达成协议,尽快启动码头修复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9,王某等15人诉三友国际航运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

  “红杉晟龙”轮系巴拿马三友公司所属的散货船。因航运市场低迷,该船停泊在浙江台州锚地休整。王某等15名船员因三友公司拖欠工资,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扣船并提起诉讼。宁波海事法院在裁定扣押该船后,促成当事各方达成和解,在公司足额支付工资后,对船舶解除了扣押。

  船员长期在海上工作,条件艰苦,风险很大,被称为“海上农民工”。在本案中,宁波海事法院准确把握航运市场形势,主动摸清外国船东的经营情况,运用调解方式一揽子解决了15名船员的工资纠纷,显示了海事司法的为民情怀。

  10,“东方晟龙”轮强制卸货案

  一帆公司承租的“东方晟龙”轮装有24000多吨石榴石,从澳大利亚运往阿联酋。途中,一帆公司擅自将船开往台州玉环大麦屿港,并拒绝交货。收货方澳大利亚GMA公司申请宁波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并提起诉讼。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判决一帆公司交付货物。但进入执行程序后,该船的数百名小股东因融资造船亏损,阻扰交货。

  2019年4月22日至28日,在台州市委政法委协调下,宁波海事法院联合当地23家单位近200名执法人员,借助3艘海巡艇和8艘作业船舶,在大麦屿海域成功实施了强制海上过驳作业,价值4000余万元的石榴石由其他船舶运往国外。

  本案系全国首例法院联合多家单位成功实施海上强制卸货的案例,入选2019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本次执行难度大、牵扯面广,宁波海事法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公安、海事等部门的支持,最后顺利执行到位,提供了合力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经验和成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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