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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第一时间预警海上恶劣天气

2009-4-14 10:34:00

    日前,浙江海事局总值班室建立辖区重要天气信息发布制度,根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极端天气预警预报,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和浙江省气象台发布的风暴潮、海浪、海啸等海洋灾害预警信息,结合浙江辖区海上气象实际,第一时间向各分支局、海事处和局属各单位发布重要天气信息预警。 

  据浙江海事局通航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沿海冬季盛行偏北风,海上大风大浪天气频繁;春季浓雾频发;夏秋季多受台风影响,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属于海上交通事故高风险区域。有了重要天气信息发布制度,浙江海事局各分支局能够根据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采取安全预警预控防范措施,同时通过短信平台、甚高频广播、电话、传真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督促辖区港航单位、航运公司和在航、在港船舶及早预防。 

  为使这一制度落到实处,浙江海事局将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抽查各分支局和基层海事处在天气信息发布后的现场监管工作,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细化恶劣天气下船舶航行检查重点。 

  下一步,浙江海事局还将与浙江省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预警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辖区季节性海上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恶劣天气下辖区海上交通安全稳定。

《中国交通报》  韦晓光 虞筱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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