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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内幕交易牵出锦州港股权明争

2012-6-21 10:38:00

    辽宁省两大港口锦州港与大连港股价表现抢眼。近日大连港出具的公告似乎给股价异动作出了注解,同时揭开了大连港与东方集团争夺锦州港第一控股权的大战。

  据了解,大连港数次欲入主锦州港与锦州港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斗法之事一直被各界所关注,事件被多数人视为两大集团的股权暗战,股民戏称为"锦港之争"。

  2006年8月9日,锦州港因大连港拟要约收购其A、B股股票而停牌,但最终因锦州港拥有2亿多股B股,存在政策壁垒,该次收购以失败告终。

  之后,大连港采取"迂回"战术,2009年通过参加锦州港增发,一跃成为锦州港第二大股东,与锦州港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仅差0.3%的股权。 增发之时,锦州港承诺继续保证独立经营权,之后大连港谋划A股单独上市,大连港意图吞并锦州港一事就此搁浅。

  再次进攻失败的大连港并没有就此鸣金收兵,5月30日晚间,锦州港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来函,被告知锦港国经拟向大连港集团转让所持无限售国家股7856万股,占总股本的5.03%,欲以此实现对锦州港实际控制人地位的争夺。至此,锦州港控制权争夺从"暗战"升级为"明争",锦州港成为东方集团、锦州港、锦港国资以及大连港四方入局的战场。

  不管这场明争暗斗有多精彩,大连港对锦州港的控制权仍未落定,但大连港未及时披露重大交易,致使股价在公告发布前出现异动,明显有内幕交易的可能。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内幕交易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损害股东利益,还为6月1日生效的“两高”《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供了恶劣案例。

  对于锦港国资等有关方面的悄然“倒戈”,锦州港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5月2日向锦港国经发出《关于大连港收购锦州港股权相关事宜的函》,5月5日东方集团将律师函送到锦港国经、锦州市政府和锦州港。指责锦港国经股权转让未告知锦州港;违反不进行同业竞争承诺;违背对东方集团进入锦州港时的“保证并支持委托人进入锦州港并成为第一大股东并保持控制地位”,“且保证锦州港务局所持股权不论何时转让均须先征得东方集团的同意”的法律承诺;也违背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精神,与改革方向相悖,是对改革的干扰、破坏。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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