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海事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大雾天气
2007-12-27 11:22:00
各地海事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大雾天气。
河北海事局:1.加强预警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船舶发布雾航警告;2.加强进出港船舶管理,严格执行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船舶进出港有关规定;3.加强重点水域动态监控,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力度,及时疏导影响进出港船舶安全的渔船,确保船舶进出港安全。
黑龙江海事局:1.及时向航运公司通报雾情,要求中俄间运营的气垫船加强了望及值班,提前采取措施做好防抗大雾天气的应急处置准备;2.加强船舶动态控制和现场监管,加强对气垫船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3.加强值班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三峡通航管理局:1.加强对大雾、大风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号;2.严格控制雾天船舶签证,禁止船舶冒雾航行,并加强巡航检查;3.加强宣传和培训,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