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一艘油轮转运260万升船油给朝鲜船只,一名船员根据指示,伪造航海日志及石油记录簿,甚至销毁含有朝鲜文的文件,并把电脑中央处理器丢进海里。
这名船员是40岁的许任峰,他一共面临三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6月5日,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案情,海洋物流公司Sea Hub Tankers旗下的油轮“Sea Tanker II”号于2018年9月1日起航。10月26日至12月8日之间,新加坡当局接获情报,指这艘油轮涉嫌通过船对船的方式转运燃油到挂有朝鲜国旗的船上。
被告案发时是油轮“Sea Tanker II”号的船员,负责追踪和记录船上船油的数量,以及监督船油的转运。指示被告伪造和销毁文件的是Sea Hub Tankers的助理海事监督王绸红(33岁)和油轮船员陈春杰(37岁)。
在国际法律下,新加坡作为联合国成员,必须通过拟定法令以遵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针对朝鲜的制裁及相关决议。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375(2017)号决议,会员国须禁止向悬挂朝鲜国旗的船,或从这些船转移任何供应、销售或转运往来朝鲜的物品或物项的活动。
会员国也须禁止经由各国领土或由各国国民,或使用悬挂各国国旗的船直接或间接向朝鲜供应、销售或转让任何冷凝液和液化天然气,无论是否源于各国领土。
海事及港务管理局于2018年11月5日向Sea Hub Tankers索取“Sea Tanker II”号的航海日志及石油记录簿等文件。王绸红和陈春杰在11月5日至12月6日间,通过WhatsApp指示被告伪造航海日志及石油记录簿。
聊天记录显示,他们有意识地编制一个新的航海行程,细节包括船用发电机损坏,以及考虑到途中会经过渔船较多的地点而谎称石油是转运给渔船等。
此外,王绸红和陈春杰也要求把含有朝鲜文的文件及朝鲜香烟统统销毁。王绸红也在11月16日指示许任峰将电脑中央处理器丢进海里,销毁证据。
油轮于2018年12月6日回返新加坡,航海日志及石油记录簿等文件事后交由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和商业事务局进一步调查。
调查人员在被告的手机发现两份记录油轮“Sea Tanker II”号在2018年10月30日至31日期间,把260万升船油转运给一艘相信是朝鲜油轮“An San I”号的文件。
这两份文件都有被告的签名,但这部分的转运却没有记录在航海日志及石油记录簿。被告伪造文件及丢电脑中央处理器进大海的行为影响调查,妨碍司法公正。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没有案底,且在这起案件中没有动机或获得任何利益,只是依照指示伪造和销毁文件,请求法官判处有期徒刑不超四个月。
法官最终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六个月。王绸红和陈春杰分别面对三项和两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早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以及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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