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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首个为船员修法的国家出现了!

2020-6-11 8:59:00

  2020年一场新冠疫情,船员换班过程中遭遇的种种歧视与权益被侵,也让船员这一职业的职业尊严一败涂地——长期以来船员对世界的贡献与船员社会地位不对等的矛盾,集中暴露在世界面前。虽然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善全球船员的地位和福祉问题,但已经有国家开始行动了...

  作为全球领先的航运中心、海事之都,新加坡当局认为当前船员权益维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不能满足当前航运市场的需求,尤其是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船员地位的尴尬境地,亟待通过立法提高与完善船员的福利待遇。

  于是最近,新加坡国会通过了一项条例修订法案,关于修订《海事劳工公约》(MLC)的多项内容,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和提高船员的权益。

  新加坡国会表示,此次修订的条款内容将以法令形式固化下来,并在政府公报中予以公告。

  根据条例草案的解释性说明,此次修正案的主要修订内容为:

  ◆增加了一条新条款,为船东在船员被绑架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提供依据。

  ◆船员因为遭遇“海盗”或“持械抢劫”的袭击而被扣押或劫持,无论船员是否在船上,船员与船东之间的雇用协议将继续有效。(这与船员的雇用协议是否已过期,或协议的任何一方是否在此之后发出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通知无关。)

  ◆船员在被非法囚禁和扣押期间,船东必须继续支付被俘船员的工资和应享待遇,直到船员被释放并被妥善遣返;或直到船员被囚禁期间不幸死亡为止。

  ◆船东有义务在船员被释放后将其遣返。

  ◆对于船东是否必须继续支付下落不明且无法确认死亡的船员的工资的问题,船东可在认为船员死亡的情况下,通过法院申请“死亡推定”证书。

  新加坡运输和卫生部高级国务大臣林品敏解释说:“对于如何界定是否属于‘海盗’或‘武装抢劫’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件的事实,建议船东为船员购买额外的恐怖主义保险。”

  “如果船员认为自己所在船舶即将驶过高风险区域,有权发出适当的通知来终止其雇佣合同并要求下船。”林品敏补充说。

  据悉,新加坡国会此次修订船员遭受袭击的有关内容,主要是考虑到今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新加坡海峡接连发生了多起海盗袭击事件,甚至一天内发生两起,而且当前过往新加坡海峡的船只正遭受恐怖分子伏击的危险。而且在2019年,发生在新加坡海峡的抢劫案共计31起,达到了四年来的最高水平。

  新加坡国会认为,为了充分保障船员生命安全、维护船员福祉,这些修订案是非常及时的。

  根据新加坡国会的说法,此次修订法案的法律效力覆盖两大类船员:

  一是,在所有悬挂新加坡船旗的船舶上的船员,无论船舶在世界何处,船员的权益都受到该法的保护;

  二是,在新加坡水域内航行或停泊的非新加坡籍船舶上的船员,也将受到保护。

  新加坡运输和卫生部高级国务大臣林品敏在这项修正案的阐释中说:“这些改变将使新加坡能够遵守国际劳工组织《海事劳工公约》2018年的修正案,这是疫情之后新加坡确保船员享有体面的工作条件和权利的一项举措之一。”

  新加坡是全球领先的货运港口和国际海事中心(IMC) ,不光是港口、航运方面的管理领先全球,在船员管理方面同样走在前沿,从此次疫情后立即通过修***案完善船员权益方面就可见一斑。我们来进一步了解下新加坡的船员管理经验。

  (以下内容根据《新加坡船员福利体系对我国船员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一文的部分内容整编,原文发表于《广东省航海学会》,作者周丽娟)

  新加坡船员福利体系分为三大类型

  (一)解决争议类

  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旨在为解决在职船员与其雇主之间的争端而提供调解服务,这些争端沙及有关船舶协议的相关事项。调解案件大部分是为工资、解约、医疗福利和工作者的赔偿进行声明。

  (二)促进职业发展类

  1.教育拨款

  教育拨款项目是为在册船员提供资金支持,以使他们能够参加相关课程,以更新自身知识和提升他们的资历。这笔款项涵盖实际课程费用,以及一份每月300美元的补助金。

  2.长期服务退休奖励

  作为对船员长期服务的一种肯定,航海年限至少15年,且退休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注册船员将被提供一份现金奖励,具体办法如下:服务年限为15-19年的1000美元;服务年限为20-24年的2000美元;服务年限25-29年的3000美元;服务年限30年或以上的4000美元。

  (三)紧急救助类

  1.船员特殊救济基金

  特殊救济基金援助的对象是海上失踪的船员的赡养人。由于保险人通常认定:在通常法律规定中,需要7年的等待期,失踪声明才有效,而该基金正是在此期间实施援助。在这个基金项目中,以失踪船员消失之前的收入为基础制定一个最大的现金支付资助额,至多 2000美元。

  2.同情赞助

  该项目提供同情赞助给登记在册的死亡船员子女,至多有1000美元,用于帮助他们应付最紧迫和必需的资金需求;也同样提供给因自然灾害、火灾、飓风或严重的永久性疾病和事故等不可预见力造成残疾的船员。

  3.新加坡困难船员基金

  该基金的创建的初衷,是保证船员在雇主因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等情况下,获得诸如食物、淡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直到船员被遭返或者争议得到解决。在船员无力获得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一项1000美元的资助将会拨给其赡养人。

  4.船员的遣返

  MPA颁布了遣返规则修正案,强调了如果雇主因不可预见的环境不能完成他们的责任,海事主管部门应协调解决船员的遭返费用问题,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雇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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