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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进一步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2006-1-13 8:29:00

    为加强审判理论调研、信息交流和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司法能力和决策水平,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最近,北海海事法院制定实施了《北海海事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规定研究室是负责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本院各部门开展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各部门必须确定本部门信息员1名,在研究室专职信息人员的组织指导下,积极收集、挖掘、反映自己所在部门的信息,平均每月至少要向研究室提供一篇反映本部门工作内容的信息或宣传稿件。重大信息、紧急信息必须当天提供和上报;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必须在案件宣判或执行措施采取后2日内提供上报;纪检监察、政工、综合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或处理结果决定后2日内提供上报;研究室每年编发简报、信息不少于24期。

  该规定对各部门的调研任务下达了指标并规定了相当的奖惩措施:审判业务部门应按研究室的具体要求,每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调研文章或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交研究室;非审判业务部门每年的调研任务,由研究室根据需要作出安排。对撰写调研文章获奖或发表,信息被研究室、上级法院或新闻媒体采用的,按《北海海事法院文稿奖励办法》,对撰稿人给予奖励。年终开展优秀信息员评比活动,对优秀信息员进行奖励。对重要信息漏报、延报、误报或不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的庭、室,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凡不完成调研任务或完成的调研文章不符合要求的个人,年度考核时不得评定为优秀。(邱德平)

  (北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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